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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通中等专业学校退役士兵教育培训班主任考核办法

发布日期:2015年05月07日

江苏省南通中等专业学校文件

通专发〔2016〕7号

江苏省南通中等专业学校

退役士兵教育培训班主任考核办法

(试行)

为进一步营造“立德树人”的校园文化氛围,充分发挥班主任队伍在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帮助退役士兵学知识、练技能,提高就业能力,积极投身地方经济社会建设,特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根据学校退役士兵教育培训方案,以各阶段的报到率、参训率、到课率、双证合格率为考核指标,立足“公平、公正、公开”实施专项考核,公示考核结果,按程序报批发放班主任津贴。

二、津贴标准

班主任津贴=班主任津贴基数×(报到、参训、到课、双证合格率)系数。

班主任津贴基数为:300元/月/30人班;400元/月/31~40人班;500元/月/41~50人班;600元/月/51人以上班。顶岗实习期间在上述基础上统一扣减100元/月。

三、考核办法

(一)总则

1.认真执行“学校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实施意见”,学制2年,集中学习总课时不低于800课时,其中,第一年在校教育培训学习;第二年参加技能考试和企业顶岗实习。

2.各阶段主要考核报到率、参训率、到课率及双证合格率,各项指标系数达到90%以上为1,80%~90%之间为0.8~0.9,80%以下为0.5。各项指标均以实际报到人数为基数。

(二)在校教育培训考核办法

班主任津贴原则上按月考核,次月发放,其他管理人员考核参照班主任考核标准。

1.第1、第2个月以报到率为考核指标发放班主任津贴,一般于4月底发放。其中,期限内实现报到率90%及以上的补全班主任津贴。

2.第3月起,以参训率、到课率为考核指标发放班主任津贴,一般按月发放。

(三)企业顶岗实习考核办法

学员顶岗实习一般安排在第四学期,以双证合格率、就业协议及各类培训资料提交为考核指标发放班主任津贴,双证合格率计算方法同上;最后1个月津贴延期至省民政厅检查通过后发放。

四、考核奖惩

1.根据退役士兵各阶段指标的即时考核结果,对各项考核指标在90%以上的班主任,每两个月按照考核排名且不超过班级总数的30%,给予奖励,奖励标准=班主任津贴×1.5。

2.学制末对双证合格率达95%以上班级,按不超过总数的20%评选优秀班主任,颁发荣誉证书,一次性奖励2000元。

3.采取班主任末位淘汰制,凡阶段考核低于75%且后续工作不能有效开展,撤销其班主任职务,年终不得参与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评优。

五、其他方面

1.本办法自下发之日生效,原考核办法同时废止。

2.本办法由培训处负责解释。

江苏省南通中等专业学校

2016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