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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通中等专业学校对外职业技能培训实施细则(试行)

发布日期:2015年05月07日

江苏省南通中等专业学校文件

通专发〔2016〕9号

江苏省南通中等专业学校

对外职业技能培训实施细则(试行)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对外培训工作,提高培训质量,确保完成各项培训任务,根据《江苏省南通中等专业学校社会培训工作管理办法》,经校长室研究决定,制定《江苏省南通中等专业学校对外职业技能培训实施细则(试行)》。

一、项目概况

学校对外职业技能培训共分为两大类,一是对校外社会人员开展的收费职业技能培训;二是根据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对社会特定人员开展的免费职业技能培训。

二、组织领导

学校建立专门的对外职业技能培训工作领导小组与工作小组,指导培训处和相关专业部、职能办(处)开展培训工作。

1.领导小组

组 长:许振华

成 员:陈 情吴晓进 葛增敏 李跃兵 孙海如

2.工作小组:

组 长:孙海如

副组长:梅崇金

成 员:相关职能办(处)及专业部负责人

三、实施程序

1.项目引进人联系相关企业或其他单位。

2.项目引进人将培训需求反馈给培训处。

3.在项目引进人协调下培训处与相关单位草拟培训协议。培训协议报校长室审批。

4.培训处确定项目责任人,责任人与需求单位充分沟通,在培训处指导下共同拟定具体培训方案。

5.政府专项拨款培训项目,培训处整理材料报送相关部门备案。

6.项目责任人牵头协调企业及相关教师,组织开班典礼及按照培训方案开展培训。

7.培训处专人协调并依据方案检查培训过程,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整改。

8.责任人协调、组织,培训处实施结业考试或技能鉴定。将政府专项拨款培训项目申报补贴材料递交市就业与培训管理中心。

9.责任人按照协议,负责收取培训经费,并依据学校管理办法上交学校一定比例的专业建设费。

10.责任人核算、发放相关人员费用,并进行项目结算,项目结算单报培训处。

四、明确职责

(一)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制定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培训,检查培训效果,对培训质量负总责。

2.组织项目组成员开展各项培训工作,协调项目需求单位或承训单位,解决培训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了解企业对培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做好项目的成本核算,严格控制项目的各项费用开支。

(二)班主任

1.了解学校管理规定,组织学员按照计划参加培训。

2.注重个人仪表和言行,做到以身作则,严格管理,热情服务,关心爱护学员,协助培训处组织学员报名。

3.负责学员上课的考勤,做好课程的摄像工作,维护好教学秩序和课堂纪律,每两周向培训处上报一次考勤表。

4.负责组织学员做好教室卫生,并定期进行检查,做好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和了解学员的学习和思想状况,积极主动地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

5.负责检查教师上课情况,了解教师授课效果,及时与培训处保持联系。

6.学员学习结束后,及时做好工作总结,并向培训处报送书面材料。

(三)任课老师

1.教师应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对培训学员既要严格要求,又要关心爱护。做到言传身教,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开发并讲授培训课程,解答疑难问题等;撰写培训报告,评估培训效果;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改进培训工作。

3.在确保上好每一次培训课的同时,要及时与班主任交流教学信息,共同解决培训教学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保证每次培训课的质量。

4.每次集中培训时,培训教师必须提前半天准备好所需教学设备及实训器材,不得缺课,教师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上课的,应提前两天通知培训处,并安排补课时间。

5.教师对所授课程教学质量全面负责,充分考虑成人学习特点,在教学过程中时刻保持与培训学员的有效互动,共同探讨培训课题,坚持理论与实践操作紧密结合,实用性、可操作性要强。培训班结业时要求每名学员认真填写培训意见反馈表,并对反馈意见及时梳理总结,不断改进培训方法,确保培训效果。

五、资金管理

(一)在校外举办的对外收费培训项目,项目责任人将培训费的10%上交学校作为专业建设费,其余相应比例由责任人或承训(合作)单位自行支配。

在校内举办的收费培训项目,项目责任人将培训费的15%上交学校作为专业建设费,上交学校比例如低于以上标准,责任人或承训单位需书面报培训处和社会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方可实施培训。

(二)财政支付的免费培训项目,学校应得补贴由财政按照标准直接打入行政账户。

(三)依据《江苏省南通中等专业学校社会培训工作管理办法》,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对当年工作考核达标的部门给予一定的奖励。

六、津贴标准

1.发放原则:按劳分配,优质优酬。

2.发放标准:

课时费,优120元/课、良100元/课(等级根据学员测评确定),如上课地点较远,参照乘坐出租车标准予以交通补助。

监考费,300元/场;考务费,200元/场。班主任基础津贴400元/月,考核津贴根据参考率、考证通过率进行考核(参考率达到95%< 不包含人员流失> ,考证通过率达到90%)。考核奖励津贴标准为100元/月。

与此项目培训相关管理人员津贴视具体工作情况而定,原则上不超过班主任津贴标准。值班或出差、开班或结业典礼、迎接上级相关部门检查等专项活动,一般等同加班,津贴按照国家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

3.项目引进人奖励标准为不超过培训费的5%,交通、误餐、通讯、加班等费用由项目负责人或承训单位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自行控制并确定发放标准,项目负责人对项目自负盈亏负责。

七、建立档案

一般情况下,每个校外企业培训均需收集并整理以下档案材料:培训实施方案、备案申报材料、教室日志、学员签到材料、学员评教材料、申报补贴材料、项目结算材料等。

八、本细则从发布之日起开始试行,发布日前的培训项目可以参照执行,具体由校培训处负责解释。

江苏省南通中等专业学校

2016年1月18日